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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网址导航大全关于2017年12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撰写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17:40:00       文章来源: 365网址导航大全环评处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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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71-64123089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省陇川糖厂制糖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云南省陇川县陇把镇

云南省陇川糖厂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陇川糖厂位于云南省陇川县陇把镇,生产区中心坐标:东经97°50′2″,北纬24°17′2″,占地面积135446.5m2,目前生产能力为3000t/d甘蔗处理量,主要产品为白砂糖,其次为食用酒精。由于现有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生产任务需求。云南省陇川糖厂计划实施本次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在厂区现有生产设备和基础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实施,不改变现有生产工艺,主要对原压榨工段、清净工段及煮炼工段部分生产设备补充、更新,变更锅炉烟气处置设施为在原同心圆及麻石水膜除尘器基础上加设喷淋洗涤装置、分离脱水装置,新增污泥脱水系统,同时对部分相关基础设施及构建筑物进行调整,将生产能力提升至4000t/d甘蔗处理量。项目实施计划总投资为3018.31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次制糖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在厂区现有生产设备和基础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实施,工程量较小,工期短。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包括有:废气和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各项污染物产生量均较小,通过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运营期:建设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来自制糖生产线,其次来自酒精生产线。生产环节废气包括有:锅炉烟气、蔗渣、滤泥堆场粉尘、废水处理站及废醪液池恶臭气体等;废水污染源包括有:制炼冷凝水循环系统排水、锅炉强制排水、车间地坪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酒精生产线废水;主要新增产噪设备有:切蔗机、压榨机、无滤布真空吸滤机、助晶机、震动干燥机等,此外不正常生产噪声排放来自锅炉对空排汽,属于偶发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蔗渣、滤泥、锅炉炉渣、水膜除尘灰渣、石灰渣、废糖蜜、废醪液等,其次涉及一定量废机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现 “清浊分流、雨污分流、冷热分路”, 生产过程中设备间接冷却水进入洁净水循环系统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强制排水回用至烟气除尘水循环系统,不外排;制炼冷凝水循环系统分流排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化验室废水排入处理能力14400m3/d的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排放的生产废水处理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中甘蔗制糖的标准限值后由设置于厂区西面的总排口排放至西湖水库泄洪渠,之后汇入南畹河一级支流南闷河;酒精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废醪液中。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为厂区内1根60m高烟囱,其为2×45t/h锅炉共用,锅炉使用的燃料为蔗渣,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烟尘和NOx。锅炉烟气采用同心圆及麻石水膜除尘器+喷淋洗涤装置+分离脱水装置(除尘效率95%)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蔗渣、滤泥、锅炉炉渣、水膜除尘灰渣、石灰渣、废糖蜜、废醪液等。其中,蔗渣用作锅炉燃料;滤泥、锅炉炉渣、灰渣外售作蔗田肥料;石灰渣用于糖厂自有蔗田的机耕路修补;废糖蜜部分用作生产酒精,其余外售给安琪酵母做生产原料;废醪液采取光合菌发酵工艺制成液态有机肥外售。

(4)噪声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压榨机、空压机、锅炉风机等,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在陇把镇镇政府粘贴公示、现场发放调查表及网上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书面或电话反馈意见。在调查问卷发放填写过程中,被调查团体认为本项目实施带来更多开发机会,对陇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城市化进程及县域经济发展有推进作用,但公众也反映了项目实施在施工中会对陇川县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对项目实施后可能产排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所带来的污染表示关心,提出了建议建设项目采用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的要求。建设项目充分采纳了本次公众调查所反映出的意见。

 

2

绥江县绿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0t/d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工程

绥江县新滩镇小烧房绥江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绥江县绿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江县新滩镇小烧房绥江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依托绥江县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工艺,新建150t/d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生活垃圾150吨/天,绥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置。本项目每天处理生活垃圾150t,经分选后得到可燃垃圾和金属。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固体废弃物: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③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④废气:施工扬尘;⑤生态环境:对区域内动植物影响。运营期影响:①噪声:主要噪声是筛分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②固体废弃物:废机油、除臭料、生活垃圾;③废水:垃圾渗滤液、除臭废水、生活污水;④废气:NH3、H2S、粉尘、烟尘、SO2、NO2、重金属、二噁英等;⑤生态:对动植物和农作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废气: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出口处修建水池或冲洗车轮,以免带出泥沙污染市区并能减少扬尘产生量;加强粉状建材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如需要灰渣、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在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出入时,应办准运证,限制其它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其它车辆进入产生扬尘;施工现场禁止焚烧能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的废弃建材与原料,不得使用能耗大污染重的施工机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②噪声: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打桩机等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地的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需要连续作业有夜间噪声扰民时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并将审核批准的施工内容、施工时间张贴在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区,公告附近居民谅解。

③废水:必须对施工场所的生产废水应加以管理、控制。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喷洒在裸露的表土上,喷晒一方面起到降尘作用,另一方面对场地的压实和沉降起到有利作用,避免施工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④固体废弃物:厂区建设开挖所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自身回填,本工程无永久弃渣产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木材、废弃钢材、混凝土结块剂污泥等,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清理,施工废弃材料能出售的出售,不能出售的运至绥江县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对策措施:

①废气:粉(烟)尘利用现有袋式除尘器,加强对除尘器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除尘效率在设计的标准以上。本项目通过水泥窑分解炉焚烧垃圾,水泥窑分解炉的焚烧区的温度为900℃,远高于850℃,烟气在窑中停留时间为4s,因此,水泥窑分解炉内二噁英类物质会被完全分解。高温烟气在上升过程中,不断与生料进行热交换,使得烟气温度急剧下降。二噁英重新合成的温度区间(300—500℃)的烟气停留时间约为0.9S,低于2S的生成时间,在此过程中,二噁英重新合成的量极低。臭气产生单元均设置负压排风机,停窑期间恶臭气体统一收集后采用活性炭除臭工艺来处理恶臭污染物,除臭效率可达到90%以上,恶臭污染物NH3和H2S能满足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由于进入回转窑的重金属量较小,挥发性重金属附着在烟尘上,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90%以上的重金属颗粒物均能被截获。加强对除尘器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除尘效率在设计的标准以上。窑尾烟气中烟尘、SO2、NO2、NH3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能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HCl、HF、Hg、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二噁英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能满足GB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停窑期间除臭车间所产生的NH3和H2S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项目区设置1个30m3渗滤液收集池,垃圾渗滤液和除臭废水全部排入渗滤液收集池内,再泵入分解炉内燃烧分解,废水不外排;项目区域全部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项目区垃圾贮池、预处理车间和垃圾渗滤液收集池进行防渗处理且提高防渗等级。

③噪声:项目噪声控制实施综合降噪。即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罗茨风机和空压机房等在进出口处加装消声器;破碎机等采用封闭式厂房;加强厂区绿化,阻隔噪声传播。

④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分选出的金属,交物质回收部门回收;更换的除臭材料与待处理的垃圾一起经干化后入窑,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预处理车间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根据环发部令第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2日,绥江县永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地点为银厂村委会。由于建设单位的变更,第二次公示由绥江县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7日-6月21日,公示地点为新滩镇,同时向周边村民和团体发出调查问卷,问卷调查共发放团体21份、个人172份,收回团体21份、个人172份。

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发现,大部分群众认为该项目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利于当地居民的就业,对该项目的支持率达100%。此外,当地群众具有很强的环境意识,都希望能通过加强环保措施来降低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根据水泥厂环评批复(云环许准【2008】305号),水泥厂需设置6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有7户村民,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目前绥江县新滩镇政府已制定了搬迁计划,并与7户村民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合同。2017年7月,绥江县绿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7户搬迁户村民也进行了调查,通过对7户搬迁户的调查,均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绥江县绿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绥江县绿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0t/d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承诺(【201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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